M Boxing Fitness男董事涉違《商品說明條例》被捕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2/14 19:32

最後更新: 2017/02/14 21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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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,指一所健身中心未能為已購買健身會籍的會員提供相關服務,經調查後今拘捕該健身心一名28歲男董事,涉嫌不當地接受付款,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。案件仍在調查中,被捕男子現正保釋候查。

消息指,該建身中心正是早前突然結業,位於觀塘開源道63號福昌大厦4樓的M Boxing Fitness,被捕董事姓黎。工聯會新界東辦事處總幹事鄧家彪估計,該中心約有400名會員,已知涉款項由4,000元至12萬元不等,估計總額達800萬至1,000萬元。

海關提醒,商戶遵守《條例》的規定,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。

根據《條例》,任何商戶於接受付款時,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,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,即屬違法,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。

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懷疑違反《條例》的事宜。